1989年6月21日,瑞士联邦外交部收到了巴勒斯坦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观察员的信函,告知瑞士联邦委员会”巴勒斯坦全国委员会决定委托巴勒斯坦解放组织执行委员会履行巴勒斯坦国政府职能。巴勒斯坦解放组织执行委员会于1989年5月4日决定遵守1949年8月12日的《日内瓦四公约》以及两项《附加议定书》“。1989年9月13日,瑞士联邦委员会通告各国,其无权决定该信函是否构成了加入书,”由于在国际社会上对巴勒斯坦国是否存在有不确定性“。
鸣谢:译文由WIPO提供。© 2013 WIPO
法 | 条款 | 签字 | 文书 | 生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