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9日提出的反对意见:
“斯洛伐克共和国政府仔细审查了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在批准1966年12月16日通过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时提出的保留意见,根据该保留意见,“用一切适当方法,逐渐达到本公约中所承认的权利的充分实现。”
斯洛伐克共和国政府认为,该保留意见过于笼统,内容也不明确,因此对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对由其履行公约的目标和宗旨的义务而作出的承诺提出了质疑。
为此,斯洛伐克共和国政府反对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在批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时提出的上述保留意见。
这种反对意见并不妨碍斯洛伐克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之间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生效。《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在斯洛伐克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之间完全生效,巴基斯坦不能从其保留意见中获益。”
鸣谢:译文由WIPO提供。© 2014 WIPO
由捷克斯洛伐克签署《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1968年10月7日;批准:1975年12月23日;生效:1976年3月23日。斯洛伐克继承:1993年5月28日。
法 | 条款 | 签字 | 文书 | 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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