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和批准附有如下声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声明,《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管理涉及各国利益的问题;为此,依据各国主权和平等的原则,参加该公约应向所有国家开放。"(译文) (见 WIPO Notification No. 1 和 No. 6)
由苏联签署:1967年10月12日;批准:1968年12月4日;生效:1970年4月26日。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发表继续适用声明:1994年2月14日。生效日期为其独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