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约第五条之二第(一)款,突尼斯拟援用第五条之三和之四中规定的全部例外。 1984年1月18日,突尼斯政府按照公约第五条之二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交存了一份新的通知书,“以便将援用公约第五条之二和之四中为发展中国家的利益拟定的全部例外再行延续十年”。鸣谢:译文由WIPO提供。© 2014 WIP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