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12月6日发出了对阿拉斯加、夏威夷、巴拿马运河区、波多黎各、维尔京群岛的领土适用通知。 巴拿马于1957年11月21日发出了一份,表示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无权将公约的适用扩展至巴拿马运河区。美利坚合众国政府1958年2月28日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发出函件,告知其按照美国1903年与巴拿马签署的条约第三条,这一扩展是适当的。
鸣谢:译文由WIPO提供。© 2014 WIPO
1957年5月17日发出了对关岛的领土适用通知。
鸣谢:译文由WIPO提供。© 2014 WIPO
法 | 条款 | 签字 | 文书 | 生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