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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第24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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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年份
1937
日期
开始:
1937年4月30日
文本类型
知识产权相关法
主题
商标,
厂商名称
主题(二级)
知识产权监管机构
注
斯威士兰王国根据根据TRIPS第63条第2款发给世贸组织的通知中称:
“本法涉及与商品标记,商品包装,以及与商业有关的词语或标志有关的规定。本法认定对商品质量,种类,来源,方法,归属,质量,计量标准,制造规格,适用性,强度,外包装等进行虚假宣传行为非法。
本法认定使用虚假商品说明和假冒商标的行为非法。
本法规定地理标志与商品的质量有密切联系,因此将其适用在非来自于该地区的商品会导致混淆,构成违法行为。
其进一步规定在斯威士兰境内禁止销售带有虚假商品说明和假冒地理标志的产品。”
可用资料
主要文本
相关文本
主要文本
主要文本
英语
Merchandise Marks Act, 1937
立法
被以下文本实施 (1 文本)
被以下文本实施 (1 文本)
世贸组织文件号
IP/N/1/SWZ/E/1
无可用数据。
WIPO Lex编号
SZ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