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时持有且在批准时坚持的保留意见:“在签署《改善海上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及遇船难者的条件日内瓦公约》时,我宣布,南斯拉夫联邦人民共和国政府遵守上述公约,但对第10条持有保留意见:南斯拉夫联邦人民共和国政府将不认为拘留国代表伤者、病者及遇船难者或医务人员和随军牧师请中立国或国际组织或人道主义组织担任保护国依据本公约所执行之任务的要求合法,除非他们是其国民的政府同意。”鸣谢:译文由WIPO提供。© 2013 WIP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