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南斯拉夫于1959年4月9日加入公约:生效日期-1960年6月6日。
在1992年7月1日的一封信函(秘书长于同日收悉,信函中附有交存秘书长的多边条约清单)中,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告知说:
“在1991年6月25日宣布独立之际,斯洛文尼亚议会决定,由南联邦[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缔结的并与斯洛文尼亚共和国有关的国际条约在其领土上继续有效(关于实施《斯洛文尼亚共和国独立和主权宪章》的宪法法第3条…)。之所以做出这一决定,是考虑到习惯国际法和斯洛文尼亚共和国作为南斯拉夫联盟的一个前组成部分,按照当时有效的宪法条款对批准国际条约给予了赞同这一事实。
因此,斯洛文尼亚共和国原则上承认根据1991年6月25日前由南联邦缔结的国际条约所产生的条约权利和义务的连续性,但由于在斯洛文尼亚独立时某些条约可能已经失效,或者可能已经过时,因此,对每项条约进行法律审查似乎是非常必要的。
斯洛文尼亚共和国政府已经审查了55项由[联合国秘书长]……承担保管职能的多边国际条约。……斯洛文尼亚共和国认为,通过对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的继承,在斯洛文尼亚共和国领土的范围内它将受到这些条约的约束。”
鸣谢:译文由WIPO提供。© 2014 W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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