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89年12月8日收到的一封信函中,匈牙利政府通知秘书长,其已经决定撤销其在批准时关于第16条所作的保留。
批准时作出的保留:“匈牙利人民共和国认为,《公约》第17条、第19条、第22条和第23条剥夺了一些国家成为《公约》缔约方的权利,这些条款具有歧视性质。本《公约》是一项一般性的多边国际条约,因而,根据国际法的原则,每个国家都有权成为其缔约一方。”鸣谢:译文由WIPO提供。© 2012 WIPO